莱茵体育: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摘要

发布日期:2024-11-19 05:58    点击次数:160

(原标题: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)

证券代码:000558 证券简称: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:2024-070

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

一、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、股东大会届次: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、股东大会的召集人:公司董事会 3、会议召开的合法、合规性: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》,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。 4、会议召开的日期、时间: (1)现场会议召开时间:2024年11月29日(星期五)下午14:30; (2)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:2024年11月29日9:15—9:25,9:30—11:30和13:00—15:00; (3)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:2024年11月29日9:15至2024年11月29日15:00期间任意时间。 5、会议的召开方式: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。 6、会议的股权登记日:2024年11月25日(星期一)。 7、会议出席对象: (1)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; (2)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; (3)公司聘请的律师; (4)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。 8、会议地点: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。

二、会议审议事项 1、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表 | 提案编码 | 提案名称 | 备注 | | --- | --- | --- | | 100 | 总议案: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|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| | 1.00 | 《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》 | √ | | 2.00 | 《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》 | √ |

2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《中国证券报》《证券时报》及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上的相关公告。 3、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,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(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、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)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。

三、会议登记等事项 1、登记方式:股东可现场登记,也可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,不接受电话登记。 2、法人股东: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。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,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法人持股凭证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;委托代理人出席的,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授权委托书(加盖公章)、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。 3、自然人股东:亲自出席会议的,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;委托代理人出席的,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、股东本人身份证、持股凭证,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。 4、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,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,以备查验。 5、登记时间:2024年11月27日(星期三)9:30-11:30,13:30-16:00。 6、登记地点: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。 7、会议联系方式: 联系人:邹玮、宋玲珑 联系电话:028-86026033,联系传真:028-86026033,电子邮箱:lyzy000558@126.com 联系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。 邮政编码:610041 8、会议费用:出席会议人员食宿、交通费自理,预期会期半天。

四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,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(http://wltp.cninfo.com.cn)参加投票,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。

五、备查文件 (一)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。

特此公告。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

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、网络投票的程序 1、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:投票代码为“360558”,投票简称为“莱茵投票”。 2、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: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,填报表决意见:同意、反对、弃权。 3、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,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。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,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。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,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,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,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;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,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,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。

二、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、投票时间:2024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,即9:15—9:25,9:30—11:30和13:00—15:00。 2、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。

三、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、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:15-2024年11月29日15:00。 2、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,需按照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》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,取得“深交所数字证书”或“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”。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(http://wltp.cninfo.com.cn)规则指引栏目查阅。 3、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,可登录http://wltp.cninfo.com.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。

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(女士)(身份证号码:)代表本人(或本单位)出席2024年11月29日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,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:

| 提案编码 | 提案名称 | 备注 | 表决结果 | | --- | --- | --- | --- | |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| 同意 | 反对 | 弃权 | | 100 | 总议案: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| √ | | | | | 1.00 | 《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》 | √ | | | | | 2.00 | 《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》 | √ | | | |

注: 1、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,委托人可在“同意”、“反对”、“弃权”等选项下的“□”打“√”表示选择;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提案,股东需填写选举票数。 2、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,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。 3、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,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。委托人为个人的,应签名或盖章;委托人为法人的,应加盖法人公章。

委托人(签名或盖章):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/营业执照号码: 委托人股东账户: 委托人持股数: 被委托人(签名):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: 委托书有效期限: 委托日期:年月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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